近日,从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本土聚集性疫情高发的态势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情况平稳有序:近七成中高风险地区医疗废物日处置负荷率都在50%以下,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医疗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需要,运转正常。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护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类,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中可能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有害化学物质,甚至会有放射性和损伤性物质,可能引发土壤、水域、大气的污染。因此,医疗废物是引起疾病传播或相关公共卫生问题的重要危险性因素。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水平,实现医疗废物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科学化,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与原有的目录相比,增加了分类的管理要求、收集方式、满足相应条件下的豁免管理等内容。
十八大以来,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与推动下,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置能力获得极大提高。截至2021年底,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每年215万吨,比2019年提高了39%。此外,每年还具备200吨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