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手术部的验收应有工程建设方主导,具体验收制度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的规定。
洁净手术部验收,一般由建设方主导,分为工程验收和使用验收。工程验收分为中间验收阶段(自检)、施工验收阶段(设计符合性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验收阶段(通过综合性能全面评定进行性能确认)。其中,工程验收的最后阶段(综合性能全面评定)宜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测试,已保证验收结果的公正性与客观性。而不论施工方有无完整的调试报告,都不能代替综合性能全面评定。
工程检验的必测项目包含14项,其中风速、风量和静压差应先测,细菌浓度应最后检测。
洁净手术部必须测试项目
1. I级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和Ⅰ级洁净辅助用房洁净度为局部5级区的地面以上1.2m的工作面的截面风速和速度不均匀度;
2.Ⅱ~Ⅳ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的换气次数以及Ⅱ、Ⅲ级手术室风口下无速度盲区
3.新风量模
4.末级过滤器检漏
5.手术室的严密性
6.静压差
7.Ⅰ级洁净用房开门后门内0. 6m处空气洁净度
8.空气洁净度级别
9.温湿度
10.噪声
11.照度
12.甲醛、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
13.细菌浓度
14.谐波畸变率
国家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所针对的为洁净室通用性要求,而《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为针对洁净手术部(室)的特有需求所做规定,因此,洁净手术部(室)的检测验收应以该《规范》为主。
2.新版《规范》和 2002版《规范》相比,增加的项目包括∶
(1)I 级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和Ⅰ级洁净辅助用房洁净度为局部5级区的地面以上1.2m 的工作面的速度不均匀度;
(2)I 级洁净用房开门后门内0.6m处洁净度;
(3)Ⅱ、Ⅲ级手术室风口下无速度盲区;
(4)手术室气密性;
(5)甲醛、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
(6)谐波畸变率(电压、电流)。
其中,前两项内容为2002版《规范》中规定的测试项目,但非必测项目,本次修订后,《规范》将其调整为必测项目。后四项内容为本次修订新增加的内容,新增项目主要出于下列考虑∶
气密性∶近年来对于国内洁净手术部(室)的检测结果表明,大多数手术部(室)气密性不佳,其结果导致为了保证手术部(室)对相邻房间(区域)的静压差可以满足标准要求,需要大幅增加机组的新风量,其最终结果,相当部分手术室新风量达到系统总送风量的30%以上,甚至接近 50%,远远超出了设计需求。这不仅对于洁净手术部(室)的节能运行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并且很可能导致机组在极端天气下无法满足庞大的新风热湿处理需求。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采用发烟法对手术室进行气密性目测检查的内容。
甲醛、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洁净手术部(室)建设过程中,各种密封胶、粘结剂及各类非金属材料的使用量远远大于医院建筑普通功能用房,因此,出于保障洁净手术部(室)内长期工作人员健康角度,考虑增加本项测试内容。
送风速度和换气次数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实施指南》GB50333-2013明确规定 Ⅱ~Ⅳ级手术室送风速度和换气次数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01
对Ⅱ、Ⅲ级洁净手术室应测送风面平均风速,测点高度在送风面下方0.1m 以内,测点之间距离不应超过0.3m。送风面速度测点断面布置最外边测点应在送风口边界内0.05m,均匀布点。送风面各点风速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8.2.3条第7款的要求。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中8.2.3条规定:
1 .应优先选用工厂化、装配化、安装简便的成品,避免现场加工。
2 .无影灯立柱和底罩占有送风面的送风盲区不宜大于0.25m×0.25m。
3 .送风装置应方便更换或能在手术室外更换其中的末级过滤器;可采用有阻漏功能的成品装置,过滤器箱应设在附近的设备层内。
4 .应执行本规范第13.3.8条的检漏规定。
5 .集中送风装置送风洁净气流满布比应大于0.9,并应由下式进行计算:
6 .当在Ⅰ级手术室手术区地面以上1.2m截面按本规范第13.3.6条第3款要求布置测点时,风速不均匀度β应小于等于0.24,β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i——每个测点的速度(m/s);
——各测点平均速度(m/s);
k——测点数。
7 .在Ⅱ、Ⅲ级手术室集中送风装置送风面以下0.1m的截面上的送风速度应能均匀分布,宜在0.1m/s~0.4m/s之间,不得出现无速度的盲区。
02
在达到上述点风速的条件后,换气次数应按下式计算,换气次数检测结果不应小于本规范表4.0.1的规定,不宜超过设计值的15%。
换气次数=房间送风量(m³/h)/房间体积(立方米)=送风面平均速度(米/ 秒)*送风面面积(平方米)/房间体积(立方米)
03
对Ⅳ级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的分散送风口应通过检测送风口风量换算得出换气气次数,检测结果不应小于本规范表4.0.1的规定,不宜超过设计值的15%。对于分散布置的送风口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的有关规定。
【技术要点】
1.目的
过去对Ⅱ、Ⅲ级手术室集中送风的风速均匀性未提要求,以至在设计、施工中对风口过滤器的布置很不注意,此次《规范》有了要求。
2.措施
(1)对于Ⅱ、Ⅲ级洁净手术室,其所测量的送风顶棚下风速,再根据其风速平均值计算房间换气次数,其风速测试要求及风速测量仪的要求应参考测定I级手术室截面风速的相应内容进行。
(2)对Ⅳ级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的分散送风口送风量的测量,一般采用风量罩进行测试。用于风口风量测试的风量罩分辨率至少应为1m³/h,精度至少应为读数的±3%。
(3)使用风量罩进行风口风量测量时,应将风口扩散板所有开口均罩住,对于尺寸明显小于风量罩罩口的风口,测量时应尽量将其罩在风量罩的中心位置。
(4)使用风速仪进行风口风量测量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中要求,制作紊流套筒进行测量,不得用风速仪直接在扩散板下进行测量,更不能只测扩散板中心点一处的风速来计算风口风量。
图2所示是风量仪的一种,型号/品名FL-1/风量仪其性能参数尺寸(W×D×H)(mm)
570×570
830×830
重量 4kg,参数描述:毕托管原理,风量∶150~3500m³/h,可升高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