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MP》、企业药品生产实际
目的:建立洁净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并遵照执行,以保证洁净区的环境卫生
范围:洁净区环境卫生
1.洁净区环境卫生除必须达到非洁净区环境卫生规程的要求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1保持洁净区所有的建筑物内表面光滑平整、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应采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1.2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缓冲间应完好,缓冲间两侧门不能同时打开。
1.3 工作中必须关开门时,尽量减少开启次数及控制洁净区的人数为最少。
1.4 洁净区内各种操作活动要稳、准、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各种活动(操作)应限制在最低限度,不得做剧烈运动。
2.不必要的物品不允许带入洁净区,各种进入洁净区的器具、容器、工具及其它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消毒后方可进入。
3.应尽量减少使用不易清洗的凹陷和凸出的壁架、橱柜和设备。
4.洁净区洁具室除符合非洁净区清洁要求外,还应保持通风、干燥;洁具架、拖把、抹布等要及时干燥,防止产生霉菌。
5.记录用纸、笔需经洁净、消毒程序后方可带入洁净区。所用纸笔不发尘,不能用铅笔、橡皮、钢笔,而应用圆珠笔。洁净区内不设记事板。
6.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容器中密闭,放入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清除出洁净区。
7.及时按规定对洁净区的设备表面、容器、管道、环境及其它进行清洁、消毒。
8.洁净区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或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方式以臭氧、紫外灯照射或一定浓度的消毒剂为宜;消毒剂应交替使用,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9.洁净区空调在生产中不得中断运行,保持室内正压,并防止室内结露。
10.洁净室不得安排三班生产,每天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与消毒。更换批次或品种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清场、清洁与消毒。
11.洁净区环境控制标准
11.1洁净级别:100级、10000级、30万级
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压差:洁净区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Pa;洁净室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Pa。
11.2若监测达不到标准应采取相应措施。
11.3湿度偏离应在送风箱内置入硅胶吸潮或采取其他除湿措施。
11.4压差≤5Pa时,应检查滤器是否堵塞,并更换或调整送风口开关,若调整时应对所有房间重新检测,以避免影响其它房间的环境参数。
11.5沉降菌超出规定应重新消毒,直至合格。
11.6尘粒数超标应检查滤器是否泄漏或洁净室气密性是否良好。
11.7换气次数不足时,应调大进风量。
12.洁净区内的工艺管线、水电管线应暗装,以利于卫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