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录国内各地现行有关新冠肺炎集中隔离设施的设计导则、标准、指南(以下简称标准),旨在汇总提炼出集中隔离设施的设计要点,并结合相关认识谈谈个人理解,为当前各地集中隔离设施的建设提供参考,文中的解读和建议纯属个人行为,感谢来邮y4405@163.com批评指正。(当前的集中隔离设施,约定俗成称为“方舱医院”,为尊重习惯,本文标题及后续称谓均以“方舱医院”代称)
注:有关当前方舱医院建设的背景,请参阅前文——集中隔离设施的工程资料
特别声明1——有效期:新冠疫情持续爆发已经两年有余,人类对病毒的认知宽度和深度都在不断发展中,对待患者的诊疗方案也在不断更新,相应的建筑技术、隔离措施也要用发展的眼光去对待。就轻症患者而言,当前的建筑防护、通风隔离要求与当初武汉采取的措施就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给本文确定一个有效期: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国卫办医函〔2022〕71号)和《新冠肺炎方舱医院设置管理规范(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2号)两个文件中任一个文件更新之后,本文即刻失效。
特别声明2——局限性:各地标准汇总并非优劣对比,而是旨在提炼总结。各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这是社会发展的可喜现象。几乎所有标准的总则中都已阐明:感染防控、卫生防疫、生物安全、安全防护等要求,各标准也引用了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然后在各自的标准中有侧重的提出本地区的要求,地区A中列出的要求可能在地区B中没有明文列出,这不代表地区B不重视该要求,更不代表不做相关要求,可能地区B在其地方发布的其他文件上已经明示,也可能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已经明示。从文件体系中孤立的拿出一个出来,本身就有很大局限性,本文又从一个文件中摘录相关条文出来,断章取义,局限性就更大了。因此,请不要拿本文汇编的条文对各个标准做对比评价。
1.有哪些标准?
本文收录12项标准,他们的简况如表1所示。
这12项标准中,1~9项都适用于轻症患者,符合当前方舱医院收治对象,可以作为现阶段方舱医院建设的参照文件。
而广为大众所知的: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21〕261号)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医学隔离观察设施设计标准》(T∕CECS 961-2021)
以及上海市卫健委今年3月发布的《上海市应急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项目——箱式钢结构临时用房技术标准》
以上3项标准都不适用于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作为现阶段方舱医院建设的参照文件,敬请关注标准的适用对象。也因此,在本文后续篇幅中,不再纳入这3项标准的内容。
2.提炼什么?
当前方舱医院收治对象为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他们都是确诊患者,都具备传染性。因此,方舱医院本质上属于呼吸道传染病医院,结合方舱医院临时、应急、集中、收治对象轻症这些特点,总体上确定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对通风来讲,主要是环境安全——对外保护,不让污染区空气不经处理就外排,对内保护医护人员)
应急
实操
合理
可逆
这五项设计原则是在设计过程中考虑比选各种设计技术措施的指导原则,应当时时想起,按其顺序优先采纳。
根据这五项原则,方舱医院的设计重点考虑以下7方面内容,从这7方面由各项标准提炼出要点。
系统分区要求
气流组织
清洁区和污染区的风量、通风方式
污染区卫生间通风
卫生通过区通风
空气过滤
最后,是很多设计人关注的防排烟系统要求
3.汇总、提炼、解读、建议
结论:分区设置独立系统
解读:分区分系统是通风专业避免交叉感染的一项重要措施,不需要再解读了,关键是认识分区。方舱其实只有清洁区、污染区了,中间是卫生通过。
建议:根据“实操”原则,卫生通过一更送风(如有)可以合并到清洁区送风,一脱排风可以合并到污染区排风。
结论:明确要求上送下排(标准序号:1、2、3、6、8);原则性要求:形成合理的气流通道,组织好气流组织,不留通风死角。(标准序号:4、7、9)
解读:气流组织中送风的影响因素更大,排风相对比较小。在大空间方舱医院里,上送下排更多的是考虑温度场的需要,减少大空间温度梯度,轻症病人活动能力较强,并非长时间卧床,病人呼出的热气流在大空间中迅速扩散,下部排风不会对快速排除污染空气有太多有利因素。因此虽然仍然建议上送下排,但要明确:大空间与负压病房、负压隔离病房的上送下排是有所不同的。如果只考虑即将到来的夏季,没条件下排也是可以的。
建议:根据“实操、应急”原则,并考虑到夏季将到,空调冷风容易下降进入人员活动区,大空间方舱医院允许上部排风。
结论:一更送风30h-1+一脱排风30h-1(标准序号:1~5、9)/40h-1(标准序号:6、8)
解读:目前看,几乎所有卫生通过都是严格区分进、出的。由于患者收治区排风量大于送风量,也极少出现进、出通过同时使用,因此一更送风是在收治区相对负压条件下的加强保险措施;一脱脱下防护服过程中可能抖落其附着的带病毒的细微颗粒,从而造成一脱间二次污染。因此一脱排风是必须的。
建议:一脱下部排风设置在靠近污染区一侧。
结论:只有2项标准要求清洁区送风3h-1(标准序号:7、8),其它或明确可自然通风(标准序号:3、4),或没有明确具体条文。
解读:清洁区是指医护人员进入方舱之前,在卫生通过区之外的工作休息区域。既有建筑改造为方舱医院,清洁区一般为新建箱式房,快速组建,位于方舱之外,因此不必要求机械送风,尽可能创造自然通风条件,就可以满足安全卫生要求。
建议:按照“应急、实操”原则,减少施工作业范围,清洁区应尽可能创造自然通风条件。
结论:污染区必须机械通风。全新风,排风量每人150m3/h(标准序号:1、2、4、6、9);新风量6h-1(标准序号:7、8)。
解读:患者收治区按每人150m3/h设置排风量,每人6平米,如果按3m高度核算,相当于8次换气次数,按新风量为排风量0.85,送入的新风也大于6次,考虑高大空间气流组织中空气龄的局限性,比6次略微大一点,能满足稀释通风要求。
建议:高大空间的方舱医院患者收治区按每人150m3/h设置排风量,低于3m的箱式房可按6次计算。对于温和地区或只考虑夏季的严寒地区,可以适当加大风量。
另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高大空间在两侧相对设置外门,在室外一定风压条件下很容易形成穿堂风,即使不同时开门,也很难保证污染区空气不外溢,因此,根据安全原则,在消防疏散允许的前提下,应封闭其中一侧外门;如果消防疏散不允许,应加装密封胶条。
结论:患者卫生间排风不小于12h-1(标准序号:1~4、6、7、9)。排风高效过滤。
解读:患者卫生间属于污染区,排风同样需要高效过滤处理。
建议:由于污水处理的需要,多数方舱医院的患者卫生间采用移动厕所拼装,这些移动厕所自带排气扇、顶部侧面通风百叶,为这些移动厕所设置的排风系统,需临时封闭多余的通风口,高效过滤没有必要设置在口部,集中设置就可以。
结论:送风——粗效、中效、亚高效三级过滤(标准序号:3、7、8、9),有条件时亚高效(标准序号:1、2、6)。排风高效过滤。
解读:多数方舱医院的送风还是利用原有空调机组,原配通常不会配备三级过滤。原来编制CECS这些标准时,送风三级过滤主要目的还是保护排风的高效,所以在方舱是可以降低要求的,适应“应急、实操”原则,送风不做过滤要求,而在排风侧设置三级过滤,同样保护排风的高效。
建议:“现有证据显示Omicron株传播力强于Delta株”,只要我国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政策,排风侧的高效过滤就应坚持。大量改造的方舱医院不具备送风侧过滤,根据“实操、合理、可逆”原则,对原送风系统可保留原有过滤措施,在排风侧增加中效保护高效。
结论:保留并确保原有防排烟系统正常使用(标准序号:1、2、5、8)。
解读:对于防排烟系统,适用“应急、实操、安全”的原则,在方舱医院中更多的是强调消防给水灭火措施,而不是作为火灾逃生辅助措施的防排烟。因此多数标准只强调确保原有防排烟系统正常使用。在2020.2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印发的“发热病患集中收治临时医院防火技术要求”、2020.2.14鄂消委办[2020]1号文“方舱医院消防安全要则(第二版)”中,同样也是采用这个原则。
建议:原有防排烟系统不做改动,给予保留,施工进场前后由相关责任方确认原防排烟系统可正常使用。